专业号

明月山温泉风名胜区林业局职责

(一)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研究拟订风景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,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、政策。

(二)拟订风景区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;

(三)组织开展植树造林、封山育林工作,组织、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、治沙工作,组织管理国家、省、市、管委会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,组织各类商品林(包括用材林、竹林、防护林、经济林、薪炭林、特种用途林)和药用林以及风景林的培育和发展,组织林木种苗和森林病虫害防治、检疫工作,组织基层林业工作站、森林苗圃及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,指导国有林场的建设和管理,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。

(四)组织、指导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,组织风景区森林资源调查、动态、监测和统计,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,管理森林资源的有偿流转、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,经省、市政府、管委会批准后监督执行,监督木材的凭证采伐,组织指导林地、林权的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务院和省、市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、占用进行初审,组织开展林地调查、定级、估价工作,承担管委会调解处理山林权属争议的具体工作。

(五)组织、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,负责省三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采集报批、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及省级保护的野生动物、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报批工作并监督执行,组织风景区内森林自然保护区工作。

(六)拟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,对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,指导林业产业体系的建设和发展,管理林区公路。

(七)指导管理林业基本建设,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,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,监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,负责风景区林业资金的筹集和管理。

(八)负责推动林业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,全面推行林长制,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;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,大力推进国土绿化;加强森林、湿地、草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;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,统一推进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,构建统一规范高效、具有明月山特色的国家公园体制。

(九)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。负责林业科技和人才培训工作,管理、督促林业科技项目的实施,归口管理风景区林业外事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工作,组织风景区林业队伍建设,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。指导风景区林业宣传、信息、安全生产、职称评定工作,指导做好下属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工作。

(十)承办明月山管委会绿化委员会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,指导、协调、督促公民义务植树和部门造林绿化,指导森林防火工作;        

(十一)承办党工委、管委会和上级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办公时间:每日上午8:30-12:00、下午14:00-17:00 (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)

办公地点:明月山温汤镇游客中心4楼林业局办公室

负 责 人:杨文刚

联系电话:0795-35161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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